2007年5月10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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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老板网上“通缉”假老板
律师称发布不带攻击性的真实情况不构成侵权
万云风

  本报讯  一张暂住证、几张借条以及一段事情经过的说明,为了能尽快找到借俱乐部之名到处招摇撞骗的昔日员工罗某,嘉兴某交友俱乐部的唐老板前晚在俱乐部的网站上发出了告示,暂住证上罗某的照片和个人资料清晰可见,“我不怕他告我,我就要他尽快现身,快点抓到他。”
  自从3月份开始,唐老板接到过10多个催债电话,对方大多是俱乐部的业务单位,都说俱乐部欠了他们的钱,而每笔债务的数额都在两三百元左右。对方手里都有唐老板的名片,有的还有借条,借条上有的写着唐老板的名字,有的写着其他名字。
  面对接踵而来的追债电话,唐老板不胜其烦,通过调查了解,他知道是昔日的员工罗某拿着他的名片到处行骗。他一遍遍地向对方解释,并把自己的照片和罗某的照片发给对方仔细辨认,“俱乐部的声誉受到了影响,我不知道这件事什么时候是个尽头。”
  唐老板说,罗某今年3月曾在俱乐部干过10多天,其间以“儿子生病住院”为由向其他员工和唐老板“借”过2000多元钱。“有一次,楼下的一个小店店主找我要钱,说是罗某对他说,老板没钱买菜,向他借了40多元。我一听很生气,了解情况后辞退了罗某。”
  唐老板说,罗某行骗时的借口很多,而说得最多的就是老板的车子坏在半路上了,身上没带零钱。
  前些天,唐老板按照暂住证上的地址找到过罗某,对方承认了自己的错误,并写下欠条答应还钱,可没过多久,对方就消失得无影无踪。无奈之下,唐老板想到了“网上通缉”这一招,希望大家看到后能及时与警方联系。目前,唐老板已报案,派出所已开展调查。
  唐老板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,浙江圣文律师事务所的居新铭律师表示:“唐老板是个受害者,他有权利通过这样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,只要唐老板所说的是真实情况,不带有攻击性,并不触犯法律。”